其中5宗地块产生溢价,最高溢价达到145.45%。住宅用地竞争最激烈的是华润置地竞得的徐家棚地块,25轮竞争,最终溢价20.28%成交;其次是伟星竞得的中美大都会商改住地块,2家房企18轮激战后,溢价达到6.04%,除此之外,光谷金融港地块也产生溢价,溢价0.92%。
华润置地14.118亿摘得主城2宗核心地块,分别位于武昌滨江以及二七滨江。都是城市中心的“黄金地块”,华润完全无惧高溢价,手到擒来,拿地的实力是真的没得说。
闲置十年的中美大都会商改住地块,经过18轮激战,最终被伟星置业溢价6.04%竞得。该地块体量有26.5万方,吸引了2家房企的竞相争夺,最终被伟星收入麾下。此前,伟星在光谷打造有伟星光谷星悦广场,建面约30万方的商住综合体,已清盘交付,此次伟星再进军汉口核心板块。
东湖风景区内2宗低密纯住宅用地,容积率仅1.01,地块一侧邻长山,一侧临鼓架山,环境十分优美,地块被武汉铭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东湖风景区管理局99.9%+阿那亚0.1%)竞得。阿那亚目前在全国有6个项目,按照计划,阿那亚将联合东湖风景区一起打造世界级的东湖鼓架景区,并以此为起点,将阿那亚聚集的文化□□□、艺术□□□、商业□□□□、旅游等资源引入自然风光得天独厚的东湖。
原计划于当天出让的P(2024)170□□□、171□□、172□□□□、173□□□□、174□□□□、191号地块予以终止出让。
原计划于当天出让的P(2024)190号地块拍卖出让时间调整至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
1□□□、青山区建设九路P(2024)178号地块,被武汉市青城楠姆科创有限公司(青山国资)竞得,成交价95940万元,成交楼面价9000元/平。
地块位于3街坊-A地块,毗邻武汉市青山区钢城第二小学,近邻地铁5号线红钢城站,一街之隔是青山广场和青山公园等配套,附近在售的有华侨城红坊,高层均价约20000元/㎡。
2□□□、东西湖P(2024)189号地块,被武汉临空港金银潭置业有限公司(临空港国有资本)竞得,成交价62430万元。地块一为住宅□□、社会福利□□□□、医疗卫生;地块二为耕地□□、林地□□、水面(湖泊蓝线范围内)□□□□、其它农用地。
3□□□、黄陂前川P(2024)192号地块,被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17830万元,楼面价2607.49元/平。
4□□、黄陂盘龙城P(2024)193号文化活动用地,被武汉临空经济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3980万元。
5□□□、黄陂盘龙城P(2024)194号地块,被武汉天汇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城建集团)竞得,成交价29760万元,成交楼面价2602.91元/平。
6□□、黄陂盘龙城P(2024)195号社会停车场用地,经过4轮出价,最终被武汉前川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溢价9.38%竞得,成交价350万元。
7□□、光谷金融港P(2024)196号地块,经过2轮竞价,被武汉光谷宜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省科投)竞得,成交价54720万元,溢价率0.92%,楼面价6617.76元/平。
地块位于光谷南,毗邻光谷十五小,一街之隔是万科光谷锦曜,附近有地铁2号线佛祖岭站,伟星光谷星悦广场□□□□、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光谷院区□□、同兴生活广场等配套。
8□□、江岸沿江大道P(2024)197号商服地块,被武汉鼎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竞得,成交价204600万元。
9□□、江岸后湖P(2024)198号地块,经过18轮激烈竞价,被武汉伟星置业有限公司成功竞得,地块㊣成交价149300万元,溢价6.04%,楼面价5633.96元/平。
该地块为原中美大都会商业地块,闲置了十年之久。地块西侧毗邻仁恒公园世纪,东边是武汉市民之家,商改住后,原本零售商业㊣用地,修改为居住用地,并配建一定规模的商业□□□、商务功能以及医疗□□□、养老□□□□、幼儿园□□□□、文化等社区配套公服设施。
10□□、江汉航空路P(2024)199号住宅用地,被湖北长投恒基㊣置业有限公司(长江产㊣业投资51%+恒基实业49%)竞得,成交价76990万元,成交楼面价16346.07元/平。
地块位于汉口核心,南侧毗邻华发公园首府,东侧邻武汉第十二中学,西侧邻中保大楼以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地块内还包括幼儿园□□□□、公益菜场□□□、食堂等配套,该地块成交后,政府将回购116套住宅,用于产权调换安置,回购均价18221.74元/平。
11□□□、硚口解放大道P(2024)200号地块,为交通服务场站□□□□、公园绿地,经过31轮出价,最终以540万元的价格,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竞得,溢价145.45%。
12□□□□、硚口楚天创新园P(2024)201号地块,为商务金融□□□□、住宅□□□□、公园绿地用地,被武汉市硚口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竞得,地块成交价10667万元,成交楼面价3375.63元/平。
13□□、武昌徐家棚P(2024)202号地块,经过25轮出价,最终以71180万元总价,被御江丰(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润置地)竞得,溢价20.28%,成交楼面价13230.48元/平。
地块毗邻湖北大学附属中学,近邻地铁7号线号线交汇处徐家棚站,附近有四美塘公园□□、中商世界程销品茂□□□□、福客茂□□□□、欧亚达家居等配套。
武昌区拟启动位于惠安路及秦臻路的控规教育用地(原武车体育场)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约为2.33公顷,拟设置九年一贯制义务段学校,建成投用后由滨江实验教育集团统一管理。该学校建成后将安排团结路25号地块及周边部分区域内房户一致的适龄子女对口入学(具体入学条件和范围以当年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14□□□、青山建设十路P(2024)203号地块,被武汉市青山区安欣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57420万元,楼面价9000元/平。
15□□、青山建设十路P(2024)204号地块,被武汉市青山区安欣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92880万元,楼面价9000元/平。
16□□□□、青山区10街坊P(2024)205号地块,被武汉华滨置业有限公司(华侨城)底价竞得,成交价48930万元,楼面价14307.02元/平。
17□□□□、长江新区P(2024)206号地块,被武汉长江新区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128720万元,楼面价2017.71元/㊣平。
18□□□□、长江新区P(2024)207号工业□□、科研用地,被武汉长江新区科教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46400万元。
19□□、江岸二七北路P(2024)208号纯住宅用地,被华润置地(武汉)有限公司底价竞得,成交价70000万元,成交楼面价10218.98元/平。
地块位于轻轨1号线二七路站附近,东侧临周大福金融中心,南侧为二七公园,附近在售的有能建长江华府,目前少量尾房在售,小高层均价约31000-33000元/平。
20□□、汉阳琴台P(2024)209号地块,为文化设施□□、商服□□□□、公园绿✅地用地,被武汉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城建集团)竞得,成交价62064万元。
地块位于汉阳内环,地铁6号线琴台站附近,南侧紧邻龟山风景区,北侧可眺望汉江,西侧邻月湖风景区和琴台大剧院,地理位置非常优越。
21□□□、洪山东湖新村P(2024)210号地块,被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投)竞得,成交价52950万元,成交楼面价7233.61元/平。
22□□□□、洪山东湖新村P(2024)211号地块,被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投)竞得,成交价59490万元,成交楼面价7099.05元/㊣平。
23□□□、洪山东湖新村P(2024)212号地块,被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投)竞得,成交价63900万元,成交楼面价6726.32元/平。
24□□□□、洪山东湖新村P(2024)213号地块,被武汉城兴置业有限公司(武汉城投)竞得,成交价17180万元,成交楼面价7310.64元/平。
25□□、洪山东湖新村P(2024)214号地块,被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投)竞得,成交价55180万元,成交楼面价7020.36元/平。
26□□□、东湖风景区鼓架村P(2024)215号纯住宅用地,即鼓架村A1地块,被武汉铭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东湖风景区管理局99.9%+阿那亚0.1%)竞得,成交价32480万元,楼面价7000元/平,地块容积率仅1.01。
27□□、东湖风景区鼓架村P(2024)216号纯住宅用地,即鼓架村A2地块,被武汉铭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东湖风景区管理局99.9%+阿那亚0.1%)竞得,成交价44800万元,楼面价7000元/平,地块容积率仅1.01。
28□□、蔡甸P(2024)217号商服用地,被湖北泽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1820万元。
29□□、江汉区沿江大道P(2024)218号地块,被富耀置业(武汉)有限公司(嘉里置业)竞得,成交价489380万元,楼面价16875.17元/平。
该地邻近武汉江城府□□□、商业——武汉嘉里中心,被嘉㊣里置业摘得。该项目属于真正的汉口内环核心地段,环线位置很好。
30□□□□、长江新区P(2024)219号地块平面装饰画,被武汉长江新区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7500万元。
P(2024)178号地块位于青山区建设九路与红钢三街□□□□、和平大道交汇处,东临规划道路,南临和平大道,西临建设九路,北临红钢三街,红坊工业文创区3街坊-A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8671.27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36746.61平方米,防护绿地1924.6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防护绿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0.66万平方米以内;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50年。
P(2024)192号地块位于黄陂区前川街钓台道以北□□□、黄孝大道以西(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27355.9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1□□、根据黄陂区人民政府意见:项目建成后,由黄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按71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地块内房屋建筑(计容建筑面积为6685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用于安置前川街区域的拆迁户;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计容建筑面积为152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黄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
P(2024)193号地块位于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景云路以北□□□、延喜路以西(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3150.0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活动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P(2024)194号地块位于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丰山路以南□□□、航城东路以西(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1300.2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P(2024)195号地块位于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航城大道以南□□□、航城东路以西(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该地块规划用地面积3409.4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P(2024)196号地块位于东湖高新区高新五路以南□□、中芯二路以西□□、高新六路以北□□□□、流芳路以东(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5094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50年。
2□□□、用地范围内控制一处公园绿地,集中设置于流芳路和高新六路东北角,面积不少于 5011 平方米,边界形状可结合方案适当调整,公园绿地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土地竟得单位)与周边地块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实施,并24小时无偿向公众开放。
3□□□、鼓励沿流芳路□□□□、高新六路围绕口袋公园打造以底层商业等配套服务为主的活力型街道,其建筑退距视为人行道延伸,营造利于步行的街道空间。
4□□□□、临高新六路建筑立面应简洁美观,以现代风格为主,形成高品质的建筑景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5□□、临高新六路一线 米及以上的住宅建筑连续布局3 栋以上的,应有高度梯度变化,且高度之间差值应不少于20%”,“高度在 20 米至100米之间的,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得大于70 米”。
P(2024)197号地块位于江岸区沿江大道与四唯路交汇处(具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193.41平方米(含6189.57平方米公园绿地,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土地分类为商服用地,公园绿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425000平方米;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不得突破该区域净空管理相关要求;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50年。
P(2024)198号地块位于江岸区✅健身街以西,健康街以北,华泰路㊣以东,兆瑞大道以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06047平方米(含居住用地87641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6449平方米□□、公园绿地195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中,A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0890平方米(含居住用地28550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383平方米□□□、公园绿地195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B地块规划用地面积65157平方米(含居住用地59091平方米□□□□、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06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园绿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265000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225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0平方米),其中,A地块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645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B地块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16050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不大于25000平方米;最高容积率按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40年□□、50年。
1□□□□、项目结合商业建筑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的莱市场(生鲜超市);按公厕专项规划点位控制要求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80平方米的环卫公厕。
2□□、地块内应配建1所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 5422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145 平方米。
3□□□、该项目用地沿健康街控制规模不少于 1957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的公园绿地,具置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规划用地范国线”。公园绿地由项目竞得单位负㊣责建设,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P(2024)199号地块位于江汉区建设大道与航空路交汇处,东临市十㊣二中学,西临省交通厅(航空小路扩大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用地面积为7267.8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土地分类为住宅用地;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47100平方米以内;容积率按照计容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1□□□、居住建设规模中应配建6000平方米的社区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其中,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包含社区警务室□□□□、社区✅戒毒中心□□、微型消防站)1000平方米,标准化公益菜场□□、食堂等1000平方米。
2□□、地块内应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37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730平方米。
4□□、项目用地内临航空路控制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26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该公园绿地由开发企业负责建设,建成后向社会开放。
5□□□□、地块成交后,由武汉市江汉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预订部分住宅用房用于产权调换安置,预订住宅面积约1.04万平方米,共116套,按回购均价18221.74元/平方米结算(具体房屋套数□□□、面积以最终实际发生和测量为准)。预订产权调换房建设工期为24个月(自地块成交之日起计算),所建住房应达到B级以上住宅水平。
P(2024)200号地块位于硚口区解放大道南侧古四新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具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149.8平方米(其中社会停车场用地1110.8平方米□□□□、防护绿地39平方米,规划净用地范围内约31.39平方米土地尚未完成收储手续,不在本次供地范围内,以上面积均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防护绿地;土地分类为交通场站用地□□□、公园与绿地;计容建筑面积新建不小于31.39平方米公共厕所;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高度不得突破该区域净空管理相关要求;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P(2024)201号地块位于硚口区楚天创新园楚天二期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009平方米,其中防护绿地939平方米,涉及轨道安全保护区18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二类住宅用地□□、防护绿地;土地分类为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31600平方米以内,其中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小于24100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7500平方米;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不得突破该区域净空管理相关要;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70年□□□□、50年。
1□□、该项目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武政办〔2021〕116号)及政府和住房保障房管部门相关要求配建租赁型住房,或者通过集中配建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
P(2024)202号地块位于武昌区徐家棚团结路以西(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用地面积为1793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5.38万平方米;容积率按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1□□□、该项目应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本项目储备主体负责集中配建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
2□□□、结合武昌区教育布点规划及徐家棚地区义务段教育入学情况,现就拟出让的团结路25号地块教育配套情况说明如下:武昌区拟启动位于惠安路及秦臻路的控规教育用地(原武车体育场)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约为2.33公顷,拟设置九年一贯制义务段学校,建成投用后由滨江实验教育集团统一管理。该学校建成后将安排团结路25号地块及周边部分区域内房户一致㊣的适龄子女对口入学(具体入学条件和范围以当年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P(2024)203号地块位于青山区建设十路与红钢二街交汇处,西北临钢城四十九中,南临红钢二街,东临建设十路红坊工业㊣文创区2街坊-1-A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2743.43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21281.86平方米,防护绿地1461.5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防护绿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居住建筑面积不超过6.38万平方米;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50年。
P(2024)204号地块位于青山区建设十路与红钢二街□□、红钢三街交汇处,北临红钢二街,南临红钢三街,东临建设十路红坊工业文创区2街坊-2-B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6350.25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34399.07平方米,防护绿地1951.1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防护绿地□□□□、复合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用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0.32万平方米;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50年。
P(2024)205号地块位于青山区10街坊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979平方米(涉及“红房子”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约881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混合用地;土地分类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3.42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居住3.06万平方米,商业0.36万平方米);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红房子”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建筑高度不高于20米,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外建筑高度不高于55米;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40年。
1□□□、“红房子”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建筑高度不高于 20米,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外建筑高度不高于55 米。
2□□□□、项目地块内部控制1处口㊣袋公园,规模不少于800平方米,形状结合具体建筑方案确定。由项目竞得单位负责建设,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P(2024)206号地块由2个地块组成,其中B地块位于汉口北大道以北,K2地块位于红联北路以南□□、创业中路以东□□、滨河路以西(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319707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198648平方米,医疗卫生用地109334平方米,公园绿地1172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B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公园绿地,K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园绿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为637952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468161平方米(含幼儿园及居住配套设施),医疗卫生用地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169791平方米(依据发改部门对医疗用地项目核准批复确定);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净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B地块建筑高度总体上不超过100米,具体结合方案审定;K2地块建筑高度总体上不超过80米,具体结合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50年。
1□□、K2地块内应配建2所9班幼儿园,单个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 5422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 3145 平方✅米。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长江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教育部门。
P(2024)207号地块位于滨河东路以东,江湾大道以南,四环线以西,江湾南路以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15448.86平方米(其中,一类工业□□□、教育科研混合用地(M1□□□□、A3)约498102.09平方米,公园绿地约17346.77平方米,一类工业□□、教育科研混合用地中一类工业用地面积占比不低于70%,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教育科研混合用地(M1□□□、A3)□□□、公园绿地;土地分类为工业用地□□、科研用地□□□、公园与绿地;一类工业□□□、教育科研混合用地(M1□□、A3)中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0□□□、教育科研用地容积率不高于1.0;计容建筑面积按照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的乘积计算;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高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P(2024)208号地块位于江岸区二七北路以南,解放大道以西劳动新村二期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742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地上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地上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6.85万平方米以内;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不高于100米,并满足二七烈士纪念碑视线控制区域关于建筑高度方面的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地上图则);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1□□□□、项目内应配建1处6班幼儿园,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武政规(2023)19号)规定和江岸区教育局意见执行,用地规模不少于2700平方米,建筑规模不少于2193平方米,建成后其用地及房屋产权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区教育部门。
P(2024)209号地块位于汉阳区鹦鹉大道与知音大道交汇处东南侧龟北地区启动片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挂牌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9781平方米(其中1号地块104643平方米,2号地块5107平方米,3号地块805平方米,4号地块29226平方米,以上面积均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1号地块为艺术传媒用地□□、娱乐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商业设施用地,2号地块为公园绿地,3号地块为加油加气站用地,4号地块为商业设施用地;土地分类为1号地块为商服用地□□、文化设施㊣用地;2号地块为公园与绿地;3号地块为商服用地;4号地块为商服用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08634平方米以内(其中新建建筑面积20156平方米,保留改造建筑面积8847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其中1号地块□□□、3号地块为保留改造建筑,其中1号地块内文化建筑面积为3060平方米,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为41503平方米,艺术传媒□□、娱乐建筑面积为38062平方米;3号地块内加油加气站建筑面积为469平方米;4号地块内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5540平方米(含保留改造建筑面积5384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0156平方米(含停车楼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中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67043平方米,艺术传媒□□□□、娱乐建筑面积为38062平方米,文化建筑面积为3060平方米,加油加气站建筑面积为469平方米(以现状实测为准);最高容积率按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新建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40年。
P(2024)210号地块位于洪山区东湖新城智和横路□□、智和路□□、智和小路□□□、智和东路围合区域东湖新城02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386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7.32万平方米以内;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按照环东湖视线管控要求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1□□、该用地内应复合1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1处菜市场,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1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770平方米。
2□□□、片区内01和07地块分别布局一所9班幼儿园和12 班幼儿园,05 地块布局一所 24班初中,统筹解决片区教育配套问题。
P(2024)211号地块位于洪山区东湖新城智和横路□□□、智和东路□□、智和小路□□□□、信和西路围合区域东湖新城04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44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8.38万平方米以内;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按照环东湖视线管控要求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1□□□、该用地内应复合1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平方米;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1处生活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1处公共厕所,用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上述设施可结合具体方案整体布局。
2□□□、根据城市设计要求,片区内01和07地块分别布局一所9班幼儿园和12班幼儿园,05 地块布局一所24班初中,统筹解决片区教育配套问题。
P(2024)212号地块位于洪山区东湖新城智和横路□□□□、信和西路□□、智和小路□□、信和路围合区域东湖新城06-A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24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9.5万平方米以内;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按照环东湖视线管控要求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1□□、该用地内应复合1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平方米;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1处生活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1处公共厕所,用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上述设施可结合具体方案整体布局。
2□□、片区内01和07地块分别布局一所9班幼儿园和12班幼儿园,05 地块布局一所24班初中,统筹解决片区教育配套问题。
3□□□□、该项目应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本项目储备主体负责集中配建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
P(2024)213号地块位于洪山区东湖新城欢乐大道□□□、智和路交汇处东湖新城三期01-1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用地面积为12015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面积9209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2806平方米(均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2.35万平方米以内;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按照环东湖视线管控要求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50年。
1□□、该用地内应复合1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 300平方米;1处再生资源回收点,用地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1处生活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1处公共厕所,用地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上述设施可结合具体方案整体布局。
2□□、项目地块沿智和路控制宽度不少于10米的公园绿地,沿欢乐大道控制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形状结合具体建筑方案确定。
3□□□□、该项目应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本项目储备主体负责集中配建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
P(2024)214号地块位于洪山区东湖新城欢乐大道□□□□、智和路□□□□、智和小路□□、智和东路围合区域东湖新城三期03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用地面积为22441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1607平方米□□□、防护绿地面积834平方米(均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绿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7.86万平方米以内;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按照环东湖视线管控要求结合具体方案审定;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50年。
1□□□□、片区内01和07地块分别布局一所9班幼儿园和12班幼儿园,05地块布局一所24班初中,统筹解决片区教育配套问题。
2□□、该项目应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本项目储备主体负责集中配建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
P(2024)215号地块位于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一鸣路和击鼓路交汇处东侧鼓架景区二期A1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594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46400平方米以内;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净容积率约1.01;居住及配套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1□□□□、地块新建建筑风格宜兼顾现代精致与时尚活力,运用现代建筑语言呈现经典并富于变化的建筑造型。鼓励利用小体量□□□、低强度□□□、轻盈化□□□、高清透的建筑充分融入生态空间,形成兼具滨湖特色和本地文脉的建筑景观。新建建筑应形成高低错落□□□、显山透绿的空间效果。
2□□□、项目用地范围内鼓励采取开放街区理念规划建设,可通过绿地景观和道路的衔接□□、设施共享等方式提高社区开放度。
3□□、项目内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武政办[2021]116号)及政府和住房保障部门明确的意见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通过集中配建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
P(2024)216号地块位于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一鸣路和击鼓路交汇处东侧鼓架景区二期A2地块(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34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64000平方米以内;最高容积率按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净容积率约1.01;居住及配套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
1□□□□、地块新建建筑风格宜兼顾现代精致与时尚活力,运用现代建筑语言呈现经典并富于变化的建筑造型。鼓励利用小体量□□□、低强度□□□□、轻盈化□□、高清透的建筑充分融入生态空间,形成兼具滨湖特色和本地文脉的建筑景观。新建建筑应形成高低错落□□、显山透绿的空间效果。
2□□、项目用地范围内鼓励㊣采取开放街区理念规划建设,可通过绿地景观和道路的衔接□□□□、设施共享等方式提高社区开放度。
3□□□□、项目内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武政办[2021]116号)及政府和住房保障部门明确的意见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通过集中配建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
P(2024)217号地块位于蔡甸区蔡甸街新天大道与琴瑟路交汇处以西(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该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为1095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研发设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
天街片一期B2地块位于江汉区民族路和勤劳一街交叉口(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用地面积为21848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86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土地分类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公园与绿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3.4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0.4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13万平方米;最高容积率按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建筑高度一般按150米控制,后期结合具体方案按程序确定;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天街片三期(和平里)A地块位于江汉区沿江大道和大兴一路交叉口(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用地面积为15977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154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土地分类为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5.6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大于11.3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不大于4.3万平方米;最高容积率按最大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地标商服塔楼建筑高度230-250米(具体建筑高度结合方案审定),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150米;建筑密度结合具体方案审定;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2□□□、项目用地沿花楼街控制宽度不小于10米□□□、面积不少于861平方米(面积以实测为准)的带状公园绿地,沿沿江大道控制宽度不小于15米□□□、面积不少于1548平方米(面积以实测为准)的带状公园绿地,具置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公园绿地由项目竞得单位负责建设,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P(2024)219号宗地位于胜海大道和汉口北大道交叉㊣口西北部(具置及四至见本拍卖文件附图所示),规划总用地面积163366平方米,其中A-1地块用地面积79302平方米,涉及新型工业用地面积76405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2897平方米;A-2地块用地面积84064平方米,涉及新型工业用地面积81078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2986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2.0,A-1地块和A-2地块作为整体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弹性年期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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